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偷張柏芝56萬財物 印傭囚18月

2017-01-18

【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藝人張柏芝的印傭涉於去年6月合約完結欲離開時,被張的助理發現其手袋內有屬於張的手袋、鞋及珠寶首飾等財物,總值56萬餘元,包括一顆價值10萬元鑽石及一個值10萬元的紫色手袋。涉案印傭18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被判囚18個月。

辯方稱張物品「周圍放」

被告為30歲印傭Rospeni。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出身自貧苦家庭,加上其兄因交通事故而需借款4萬元,惟被告收入僅4,000元。辯方又指張柏芝因經常不在家,物品「周圍放」,故引起被告貪念繼而犯案,而被偷竊的28件物品亦全部交回,指張沒有任何損失。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6月28日,根據合約為最後一個工作天,被張的私人助理發現其行李有一紅色手袋,手袋內有一些珠寶首飾、兩個手袋及3對鞋,助理懷疑這些物件屬於張並質問被告。有人承認這些物品都是偷來的,又稱自己因貧窮才犯案。法官考慮求情因素後,判被告入獄18個月。

責任編輯:Sunny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