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紀委消息,十二屆全國政協常委、港澳台僑委員會主任孫懷山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1970年——1973年,江蘇省金湖縣農機廠工人,農村工作隊隊長、副指導員;
1973年——1978年,共青團江蘇省金湖縣工業系統團委書記、共青團金湖縣委書記;
1978年——1987年,共青團中央辦公廳秘書處幹事、副處長、處長;
1987年——1994年,共青團中央辦公廳副主任、主任;
1994年——1999年,全國政協辦公廳正局級幹部、行管局局長、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兼中協服務開發中心(服務局)總經理(局長);
1999年——2008年,十屆全國政協副秘書長、機關黨組成員;
2008年——2010年,十一屆全國政協常委、副秘書長、機關黨組成員;
2010年——2013年,十一屆全國政協常委、副秘書長、機關黨組書記;
2013年——2015年,十二屆全國政協常委、常務副秘書長、機關黨組書記(正部級);
2015年——2016年,十二屆全國政協常委、常務副秘書長、機關黨組副書記(正部級);
2016年——,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主任。
中共十八屆中央委員,中共十七大代表,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常委。
責任編輯:京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