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記者 文森)「七警案」引起大眾關注,有社會人士成立「敬言仁基金」向公眾籌募捐款,餘款將撥入警隊福利基金,但有人憂慮捐款者身份被公開下,會影響警隊的公正性。據了解,福利基金會否接受有關捐款,是由福利基金的管理委員會審批及決定,若委員會對捐款者身份或捐款有懷疑或引起尷尬,都會拒絕相關捐款。
現時任何警員是否可以接受來自社會人士的捐款,受到《防止賄賂條例》及「接受利益(行政長官許可)公告」所規管,他們在接受利益時需要符合相關限制。
而警察福利基金,根據警察通例,受《警隊條例》第39條規管,由警務處處長組成「警務處處長法團」,並根據《警隊條例》第39J條,授權由警務處副處長擔任主席的警察福利基金管理委員會管理警察福利基金。
基金受公務員事務條例監管及每年需經審計署審批賬目,委員會對捐款者身份及捐款有嚴格審批,非來者不拒。根據法例規定,委員會職能須誠實行事。就關乎管理警察福利基金的所有事情,須謹慎、有技巧和努力行事,及須確保執行或行使其關乎該基金的職能是符合受益人的最佳利益。
或拒與警角色衝突捐款
據了解,若對捐款者身份或捐款有懷疑,如捐款人身份可能會引起警隊尷尬或角色衝突,委員會會拒絕捐款,就算捐款者只是普通人,委員會都未必會接受一筆突如其來的龐大捐款,因為不知道捐款人有否其他目的,而委員會年內亦拒絕了不少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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