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于海江)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要推動社會治理創新。建設領域遇到問題也會更多、更複雜,維護社會長治久安,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就顯得非常緊迫和重要。來自黑龍江省基層的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省牡丹江市職業教育中心學校校長張亞英說,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就是要建立政府與社會合作共治的新關係,要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
張亞英說,目前,基層社會治理得到了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重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人員待遇、土地徵用、工資福利、房屋拆遷、涉法涉訴等方面仍還存在一些矛盾和問題。而這些矛盾主要集中在低收入與高收入群體之間,農民與市民之間,雇工僱主之間,少數幹部和群眾之間的矛盾。更為令人急迫的是至今還沒有一部《社會組織法》來規範和保護社會組織活動。
為促進創新基層社會治理,張亞英建議應加大社會治理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出台,依法規範社會治理的權利、義務和職責;同時也要加大社會治理的投入,解決資金、資源不足的問題,支持地方政府購買服務或補貼服務,從而培育和發展社會組織;並要在宣傳上下功夫,廣泛動員吸引民眾依法理性有序參與社會治理。引導公民認識自己在享有權利的同時所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從而把權利、責任與義務統一起來,提高基層治理的水平,提升國民幸福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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