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鄭錦滿藐視法庭判囚3個月 法官斥其無悔意

2017-03-30

【文匯網訊】 據香港電台報道,「熱血公民」鄭錦滿等17人,在2014年非法「佔中」期間,阻礙法庭執達吏執行禁制令,被控告藐視法庭。鄭錦滿及另一名被告歐煜鈞,早前承認控罪,鄭錦滿早上在高等法院被判處入獄3個月,歐煜鈞被判入獄1個月但緩刑1年,以及罰款1萬元。

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指,兩人的行為並非令到法庭尷尬,而是違反法治;愈嚴重地藐視法庭,就是愈嚴重地衝擊法治。

法官指,鄭錦滿當時是組織者的角色,拉起橫額,戴上口罩等,又批評他早前到庭時遲到及玩電話,並無悔意,入獄3個月是合適。

責任編輯:于岄鳴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