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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公眾泳灘紮營犯法?罪成罰款2000及監禁14日

2017-05-02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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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公眾泳灘禁止紥營搭帳篷 (網絡圖片)

香港公眾泳灘禁止紥營搭帳篷 (網絡圖片)

【文匯網訊】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綜合報道:五一假期期間,有遊客在香港長洲東灣泳灘非法紥營。香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李美嫦5月2日表示,康文署轄下的泳灘不可搭帳篷,泳灘已有告示牌提醒市民。署方已與警方合作嚴厲執法,並會加強宣傳推廣。

康文署:曾收到長洲區投訴

李美嫦2日早出席屯門區議會會議時表示,康文署刊憲的泳灘受法例監管,不能紮營。署方曾收到在離島沙灘,主要是長洲區的投訴,已與警方合作採取行動,部分非法設帳篷人士經勸喻後會收起帳篷。李美嫦表示,會透過旅遊團體向遊客加強宣傳,並呼籲遊客旅遊期間守法,尊重香港。

現時康文署共管轄香港41個憲報公布的公眾泳灘。除了3個泳灘暫停開放外,其餘38個公眾泳灘中。10個位於香港島南區、9個位於離島區、6個位於屯門區、7個位於荃灣區,以及6個位於西貢區。

根據相關條例,未經允許,任何人在泳灘上豎設或保留任何建築物包括帳幕等即屬犯法,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00港元及監禁14天。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梁瀟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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