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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搶機密文件 港議員梁國雄接傳票 

2017-05-18

【文匯網訊】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綜合報道:香港立法會議員梁國雄18日收到法庭傳票,指控他在2016年11月15日立法會專門委員會討論橫洲土地發展會議期間,上前搶走時任發展局副局長、現任局長馬紹祥放在�^面上的文件,並在未經馬紹祥同意下交給另一議員朱凱廸閱覽夾中的機密文件,引起擾亂致令該委員會會議中斷,要求梁國雄於6月12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傳票指控梁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17(C)條。

梁國雄去年11月15日立法會專門委員會討論橫洲土地發展會議期間,上前搶走時任發展局副局長、現任局長馬紹祥放在�^面上的文件(網絡圖片)

去年11月15日,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與發展事務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會議上多名議員就橫洲發展顧問公司奧雅納被揭發挪用政府文件數據,為發展商新世界的項目規劃,要求政府提供與奧雅納公司的合約文件以及相關懲處機制。馬紹祥當時表示手上沒有相關文件。梁國雄指責馬紹祥開會不帶相關文件,有意迴避質詢及失職,其後衝前搶走馬紹祥放在�^面上內含政府機密文件的文件夾,並轉交給在場的朱凱廸翻閱查看,梁國雄最終被逐出會議廳。

《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c)條列明,凡任何人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或參加任何擾亂,致令立法會或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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