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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毛」4次接受黎智英秘捐 控方爆黑幕 

2017-06-05
梁國雄涉嫌接受黎智英25萬港元捐款未申報,被廉署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圖為梁國雄今日在香港區域法院門口(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梁國雄涉嫌接受黎智英25萬港元捐款未申報,被廉署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圖為梁國雄今日在香港區域法院門口(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文匯網訊】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綜合報道:香港立法會議員、社民連成員「長毛」梁國雄,涉嫌接受壹傳媒前主席黎智英25萬港元捐款後未向立會申報,被香港廉政公署控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今日(5日)上午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黎智英於2012至2014年間多種途徑迂迴,向梁及社民連支付共205萬港元,其中25萬港元存入梁的個人戶口,而梁未曾向立法會申報該筆款項。

控方:影響公眾對立會信心

2014年1月,在立法會討論黎智英旗下媒體有關事宜時,梁國雄參與辯論和投票,未申報有關款項。控方在庭上指出,梁國雄4年多來蓄意隱瞞不申報,剝奪巿民對立法會議員實際及潛在利益衝突的知情權,影響公眾對立法會的信心。

4次秘捐由黎助手開票

控方亦指出,黎智英4次向梁國雄或社民連支付款項,均由黎智英從私人戶口開出支票給助手SIMON,SIMON再開出支票或本票交予梁國雄。

第4次付款發生於2014年6月,當年7至8月期間,報章廣泛報道有關梁及其他人士涉嫌收受黎智英的款項。梁國雄在10月試圖將黎開出的50萬本票存入社民連的戶口但遭銀行拒絕,梁退回本票,稍後SIMON再開出另一張50萬港元的本票予社民連。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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