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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難民權益團體誹謗 國際社勝訴獲賠80萬

2017-06-23

【文匯網訊】 (香港文匯網記者 葛婷)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國際社)於2014年入稟高院,指被一家關注本地難民權益的團體誹謗、該團體在其網站上發表多篇失實陳述報道,遂要求禁制對方再發出有關不實言論,並作出賠償。案件經審訊後,法庭23日頒下判詞裁定國際社勝訴,除頒下禁制令外,對方須賠償80萬元及承擔國際社的訟費。

原告為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ISS),被告為一家關注本地難民權益的團體Vision First Limited。原告指該團體發出的誹謗言論非常嚴重,且在網絡等媒界多次重複論調,故要求對方作損害賠償。案件早前開審,至23日法庭頒下判詞。

判詞指,被告Vision First Limited的創辦人Cosmo Beatson出庭應訊,指控國際社涉嫌向難民提供過期食物,對難民居住在寮屋的問題視而不見,但除此之外,Beatson承認他不知道國際社有沒有受賄,亦沒有真憑實據支持他對國際社的指責。

雖然被告解釋「corruption」這個批評字眼只是解作「不誠實、瀆職」,而非有刑事意味的「貪污受賄」,但法官認為前文後理提到欺詐政庭、濫用職權,被告當時的指摘,顯然比之後解釋更加嚴重,裁定被告對ISS的誹謗屬實。

認對國際社指控無證據

判詞指,代表被告Vision First Limited的行政總監Cosmo Beatson作供時承認,所發佈文章指國際社騙取政府資助、干犯刑事罪行、違反對社會及政府的誠信、誤用公共資源等批評,只是口講無憑、毫無證據。

相反,國際社的非華裔新來港人士服務總監彭藝珠的證供是「真實及可信賴」,她對各項指控都有足夠解釋。法官留意到被告在文章中用「貪污」一字形容原告,被告辯稱不是刑事罪行中的貪污,而單純是不誠實運用權力。

不過,法官不接納這說法,因為被告用此字眼批評原告欺詐政府及是騙子等。法官不能接受被告的辯解,裁定被告自2013年8月起在其網頁上載的21篇文章「有相當清晰的意圖向一般讀者傳遞,並且確實傳遞誹謗意涵」。故裁定原告勝訴。

國際社其後發聲明表示喜見公義得以彰顯,國際社行政總裁邱浩波歡迎高等法院的裁決,稱結果證明國際社是誠實可靠的社會服務機構,期望判決起阻嚇作用,從此杜絕一切惡意中傷的言行。

責任編輯:張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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