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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高院裁定 羅梁劉姚瀆誓失議席

2017-07-14
判決前有團體到場示威(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判決前有團體到場示威(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文匯網訊】 大公文匯全媒體綜合報道:香港高等法院14日下午,就羅冠聰、梁國雄、劉小麗及姚松炎四人司法覆核議員資格案宣布裁決。「長毛」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姚松炎全部被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

羅、梁、劉、姚4人曾於2016年10月12日立法會首次大會宣誓就職時「玩嘢」。香港律政司於2016年12月2日入稟高等法院,就四人的就任宣誓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四人宣誓無效,取消議席。控方指,四人宣誓時的表現不真誠和不莊嚴,根據基本法第104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屬拒絕或忽略宣誓,認為立法會秘書長無權為其監誓,要求高等法院裁定他們失去議席。

立法會6席空缺將補選

此前,宣誓時辱國播「獨」的梁頌恆和游蕙禎,已被褫奪議員資格。至此,立法會將有6個議席懸空,其中,地方選區香港島1席(羅冠聰)、新界東2席(梁頌恆、梁國雄)、九龍西(游蕙禎、劉小麗)2席,功能界別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1席(姚松炎)。根據程序,議員被裁定宣誓無效,立法會秘書長需要在21日內刊憲宣布議席出缺後,由選管會公布補選日期。

四丑瀆誓 醜態畢露

劉小麗:用13分鐘龜速完成宣誓

姚松炎:增加以及修改誓詞內容

羅冠聰:以反問語調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

梁國雄:高舉黃傘、宣誓後撕毀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2014年的「831決議」道具

(大公文匯傳媒集團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任朝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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