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香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名成立,裁判官指出案情嚴重,馮被判入獄的可能性相當高。案件定九月二十一日宣判。
事件發生於去年一月二十六日晚上,港大校委會開會商討副校長人選陳文敏的任命問題。案情透露,時任學生會會長的馮敬恩,在校委李國章準備離開時,高呼「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隊冧佢」,李國章被拉扯碰撞而受驚。
必須指出:馮敬恩被判罪名成立,可能入獄,只能說一句咎由自取,罪有應得。
馮敬恩母親昨日為兒子寫了一封求情信呈堂,信中說,馮敬恩自小在清貧家庭長大,小學六年級曾患血癌,中學四年級又患腦瘤,但一直堅持勤力讀書……慈母一片苦心,為子求情緩頰,令人感動。
而馮敬恩自己也在網上撰文稱,自小多病令母親擔心,今後要多為母親和家人想一想……。對馮敬恩這一點孝心,沒有人會懷疑其誠意;然而,在一個法治社會、在一家最高學府,面對一個嚴肅的校務會議、面對李國章這樣年紀的人士,馮敬恩當日在帶頭衝擊、高叫「隊冧佢」時,又有沒有想過作為一個大學生應有的行為操守和守法精神?又有沒有想過李國章也有家人子女?有沒有想過自己這種違法暴力行為對大學、對社會造成的傷害?
事實是,馮敬恩當日的所作所為性質嚴重,並不值得原諒,而且,他自己迄今對此並無悔意。他在出庭前一天的網上文章中還聲稱,「爭大學的自主就是爭人人的自主,個人犧牲是為著讓別人免於犧牲」,還胡謅什麼當學生會會長就要準備被捕,「受到極權壓迫是我們這代人的共同記憶」,雲雲。
馮敬恩的說法是罔顧事實和倒果為因的,所謂「爭取大學自主」只是藉口和託詞而已。事實是,在法律系教授陳文敏、戴耀廷等人的「指導」下,本來寧靜的港大校園近年變得躁動不安,講授法律的師長成了抗中亂港、違法佔領的鼓吹者和組織者,一些受影響的學生如馮敬恩等人,不僅參與「佔中」,還在校內作出激進言行,要「勒令」校委會通過任命陳文敏為副校長,還要推翻一向由行政長官出任大學校監的傳統,校委會議受到暴力衝擊,學生強闖會議室、跳上會議桌,醫學院教授盧寵茂倒地受傷還被辱罵。……
當然,大學並非不吃人間煙火的象牙塔,大學生有理想、年輕人易激動也可以體諒,但作為納稅人公帑支持的大學生、作為社會未來棟樑,尊重他人、遵法守紀本是最起碼的要求,而當日馮敬恩等人的衝擊行為和「隊冧佢」的叫囂,已經令到港大校譽和形象受損,市民深感吃驚和失望。馮敬恩現在就要承擔自己罔顧法紀、違法衝擊的嚴重後果。
責任編輯: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