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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鄲警方:原處罰決定已撤銷 當事民警已被追責

2017-08-20

【文匯網訊】 據央視新聞消息,「河北涉縣一男子發帖稱醫院食堂價高難吃被拘留」經媒體報道後,邯鄲市公安局高度重視,立即聯合政府法制辦、律師顧問團和市局法制支隊組成工作組,連夜對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進行全面複查。

經查,發帖人張某某曾參與經營縣醫院舊址食堂。新醫院搬遷後,因未中標新食堂經營權而心有不滿,遂在6月初於酒後通過網絡發佈了與實際情況存在偏差的信息。市公安局工作組複查後認為,原處罰決定「適用法律不當」,責成涉縣公安局依據《公安機關內部執法監督工作規定》第19條第1項,撤銷對當事人張某某做出的處罰決定,對派出所所長停止執行職務,對辦案民警調離執法崗位,責令派出所向當事人賠禮道歉。同時,要求涉縣公安局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在全局範圍內開展執法活動大檢查,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為,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發帖截圖。

發帖截圖。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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