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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擊立會大樓刑期覆核案下周一頒判詞

2017-09-07
■前年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資料圖片

■前年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 (記者 梁康然)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13名男女在3年前衝擊立法會大樓,一度獲輕判。至本年8月,上訴庭接納刑期覆核申請,決定對涉案13名被告加刑,至即時入獄8至13個月。據司法機構案件排期網頁,上訴庭將於9月11日(下周一)頒下是次加刑決定的書面判詞。

事源於在2014年6月,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前期工程撥款期間,一批示威者企圖強行闖入立法會大樓,令大樓的牆壁、玻璃門毀壞。

涉案被告為梁曉暘、黃浩銘、劉國樑、梁穎禮、林朗彥、朱偉聰、何潔泓、周豁然、嚴敏華、招顯聰、郭耀昌、黃根源、陳白山共13人。原審法官輕判涉案13名被告80至150小時社服令。至2017年8月,上訴庭接納刑期覆核申請,認為原審判刑過輕,無阻嚇力,決定向13名被告加刑至入獄8至13個月。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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