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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敬恩李�萰a包圍校委會案 下午三時半再開庭

2017-09-21
馮敬恩離開法院時未有回應記者提問。(港台圖片)

馮敬恩離開法院時未有回應記者提問。(港台圖片)

【文匯網訊】 港大校委會去年開會被學生包圍,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早前被裁定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成立,另外他承認刑事損毀及企圖強行進入罪名;前外務副會長李�萰a就被裁定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成立,原定今日(21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法庭將案件押後至下午三時半再開庭。

據香港電台報道,代表辯方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在庭上讀出馮敬恩給裁判官的信,內容指被告認為自己的行為出乎意料地影響港大,對此感到後悔及遺憾,強調無意傷害港大,並希望向校委會成員致歉。

他在信中說,不少人對大學、社會不公義的事深感憤慨,自己亦有同樣想法,但認為應考慮社會大眾對大學生有要求,應該有禮表達意見。

裁判官問到兩名被告對定罪後的取態,李柱銘表示兩人承認所有控罪提及的行為,將不會上訴。

另外,李柱銘呈上多封分別由港大校長、校委會前主席梁智鴻、現任及以往學生會會長、多名校委會成員及校友等撰寫的求情信。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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