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馮敬恩早前承認刑事損毀及企圖強行進入罪,另外被裁定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名成立。(港台圖片)
【文匯網訊】 據香港電台報道,港大校委會去年開會期間被學生包圍,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早前承認刑事損毀及企圖強行進入罪,另外被裁定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名成立;前外務副會長李�萰a亦被裁定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成,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但在開庭後暫時押後半小時。
裁判官高偉雄表示,根據一般原則,即使有報告指,被告適合判處社會服務令,但假如案情嚴重,有關原則亦不適合,法庭不應判處被告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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