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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堵校委會案 馮敬恩擾亂秩序行為罪成

2017-07-20

【文匯網訊】 前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涉嫌於去年初圍堵港大校委會事件中,近距離向校委會主席李國章高叫:「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隊冧佢!」事後被起訴「刑事恐嚇」罪名和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交替控罪,馮不認罪,案件今日裁決。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馮敬恩刑事恐嚇罪不成立,但作為交替控罪的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成立。

另外,馮敬恩亦被控刑事毀壞及企圖強行進入,他早前已承認控罪。


責任編輯:張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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