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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敬恩李峰琦罪成即時還柙

2017-07-20

【文匯網訊】 大公文匯全媒體綜合報道: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涉嫌在圍堵校委會事件中意圖恐嚇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案,西九龍裁判法院今日(20日)裁定馮敬恩「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罪名成立。案中第二被告、港大學生會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企圖阻止載�荇晥e紀文鳳的救護車離開,「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名成立。兩人即時還柙候判。

裁判官表示,馮敬恩事發時對校委會主席李國章說「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隊冧佢!」,不能夠肯定這番說話是意圖令李國章受驚,因此裁定「刑事恐嚇」罪名不成立,但另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的交替控罪就罪成,指馮敬恩縱然無使用武力,但他說出這番說話的行為,是號令他人對李國章作出武力行為,意圖激發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圖/資料圖片)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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