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香港特區政府駐粵辦微信公眾號發佈消息,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以下簡稱基本法測試)將於2017年12月2日在北京、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及悉尼舉行。
申請參加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的人士,必須持有大學學位,或符合申請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所需的專業資格,或將於2017-18學年獲取大學學位資格。申請人可選擇應考任何一張或多張綜合招聘考試試卷及/或基本法測試試卷。將於本年10月在香港應考的人士不可申請在香港境外再次應考。
有意參加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的人士,可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了解有關詳情。
責任編輯:于岄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