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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案控方完成開案陳詞 下周二傳召證人

2017-09-29
■9月27日,曾蔭權(右)續由妻子陪同到庭應訊。

■9月27日,曾蔭權(右)續由妻子陪同到庭應訊。

【文匯網訊】 本網綜合報道,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收受利益罪案,控方在高等法院完成開案陳詞。控方繼續質疑,案中涉及深圳東海花園的80萬人民幣租金,實質是曾蔭權用來購買單位。控方下星期二開始傳召證人。

曾蔭權被控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接受深圳東海花園單位的裝修工程,作為以其行政長官或行政會議主席身份,傾向於或保持傾向於優待雄濤數碼廣播牌照申請的誘因或報酬。

控方繼續開案陳詞,指曾鮑笑薇早於2010年11月,將80萬人民幣交給本身是雄濤股東的深圳東海花園單位業主黃楚標旗下公司,認為曾蔭權夫婦焦急地付款,目的是購入東海花園單位。

主控官說,當2012年有傳媒報道有關深圳大宅後,曾蔭權夫婦便表示同意將已支付給東海公司的一年租金、共80萬人民幣,作為提早終止租約的賠償額。「試問一個人怎會在單位未裝修好前,付80萬元租用單位?」

主控官認為,曾蔭權明顯出於恐懼,因他知道自己有份決定向雄濤發牌,又知道自己與深圳大宅的密切關係,為了「洗脫嫌疑」翌日立即與深圳東海集團簽訂租約。

主控官質疑,曾蔭權出示的租約日期為2012年2月21日,為何他的妻子在9日後又突然解除租約。而發表有關聲明的日期,正是曾蔭權接受電台訪問當日。曾蔭權明顯是想嘗試控制事態發展。

主控官說,曾鮑笑薇曾先後14次與何周禮就深圳豪宅設計見面,其中3次到深圳物業視察,並曾與風水師一同前往東海花園。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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