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9月19日,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案件在高等法院提訊,曾蔭權上午9時前,由太太曾鮑笑薇陪同抵達法院。曾蔭權的弟妹亦有到庭。
據香港電台9月19日報道,案件由法官陳慶偉審理,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下星期二會正式開審。控罪指曾蔭權於2010至2012年身為行政長官,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接受利益,即深圳東海花園單位的整裝及裝修工程。
法官今年3月處理本案時表示,為免影響案件審訊,頒令傳媒只可以報道本案被告姓名、控罪、法官及控辯雙方姓名、保釋安排及案件下次審理日期等資料。
72歲的曾蔭權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早前的審訊因為陪審團未能達至有效裁決,法官決定安排重審案件。
控罪指,曾蔭權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接受利益,即深圳東海花園的三聯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他考慮及決定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其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即DBC)提交的3項數碼廣播牌照申請的報酬。
曾蔭權早前已因另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判監20個月,上月底獲高等法院上訴庭批准讓他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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