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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獲保釋稱信任港人 懷感恩之心

2017-04-24
曾蔭權獲准以10萬港元保釋等候上訴。

曾蔭權獲准以10萬港元保釋等候上訴。

【文匯網訊】 (記者 葉漢亮)前特首曾蔭權今年二月被陪審團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服刊中的曾蔭權早前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高院上訴庭今開庭處理其保釋等候上訴申請,署理首席法官楊振權聽罷控辯雙方陳辭後,准許曾蔭權以10萬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詳細裁決理據押後頒布。

楊官於下午宣佈曾蔭權准以10萬元現金保釋,交出護照期間不得離開香港,但毋須到警署報到。得悉結果一刻,曾蔭權於犯人欄內與妻子對望而笑,曾家人一度相擁而哭,繼而展露笑頻。散庭後曾家人會議室內傾談,不時發出歡愉的笑聲。

多要員保護組成員獲悉結果後立即抵達高等法院候命,曾蔭權約於5時45分步出法院羈留室,隨即被大批記者包圍。曾表示,感謝家人和無數香港市民向送他慰問信,以及感謝多個宗教團體關心及探望,現仍有案件在訴訟中,要為日冗長複雜的訴訟作準備,強調個人終身信任港人、愛護香港。他又指,敬重懲教署人員不偏不倚,公正不阿。

曾蔭權獲准保釋後恢復前行政長官的待遇,可以有警方保護要人組保護,亦獲政府編配座駕。曾蔭權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提出上訴案件仍在排期中,尚未有審訊日期。而曾另外涉及的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則定於今年9月26日在高院審理。


責任編輯:梁瀟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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