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熱血公民」立會議員鄭松泰被控「侮辱國旗罪」及「侮辱區旗罪」,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共罰款5000元。
裁判官鄭念慈表示,被告以玷污方式侮辱國旗及區旗,相信被告自己亦明白這點,即使他當時行為如何小心翼翼,或者有意吸引其他議員返回議事廳,行為已構成公開侮辱國旗和區旗。
律政司表示,會小心研究裁判官的判刑理據、主控官的報告和相關法律原則,然後決定是否需要跟進。
案發去年10月19日,鄭松泰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公開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國旗及區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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