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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研究是否跟進鄭松泰「侮辱國旗區旗案」

2017-09-29
■2016年10月19日,鄭松泰把建制派議員座位上的國旗和區旗倒插。資料圖片

■2016年10月19日,鄭松泰把建制派議員座位上的國旗和區旗倒插。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 「熱血公民」立會議員鄭松泰被控「侮辱國旗罪」及「侮辱區旗罪」,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共罰款5000元。

裁判官鄭念慈表示,被告以玷污方式侮辱國旗及區旗,相信被告自己亦明白這點,即使他當時行為如何小心翼翼,或者有意吸引其他議員返回議事廳,行為已構成公開侮辱國旗和區旗。

律政司表示,會小心研究裁判官的判刑理據、主控官的報告和相關法律原則,然後決定是否需要跟進。

案發去年10月19日,鄭松泰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公開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國旗及區旗。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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