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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研究裁判官判刑理據才決定需否跟進

2017-09-21

【文匯網訊】 據香港電台報道,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衝擊校委會會議案,3項控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社會服務令240小時,同期執行;前學生會外務副會長李�萰a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律政司表示,會研究裁判官的判刑理據和主控官的報告,然後決定是否需要跟進。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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