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大公文匯全媒體綜合報道:因參與2016年初旺角暴亂,被控暴動罪和刑事毀壞等逾10項罪名的9名疑犯,今日(4日)在香港西九龍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
本案原有11名被告,依次為莫嘉濤、李倩怡(女)、鍾志華、何錦森、霍廷昊、陳和祥、鄧敬宗、李卓軒、林永旺、葉梓豐及吳挺愷,年齡介乎17歲至70歲。他們共涉14罪,包括10項暴動、2項襲警、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1項刑事毀壞罪,控罪指他們於去年2月9日在旺角參與暴動和襲擊警員等。其中吳挺愷已於今年6月認暴動罪,其餘9男被告否認控罪,而唯一女被告李倩怡則於今年1月棄保潛逃台灣。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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