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記者 葛婷) 2014年違法「佔旺」期間,時任警司的朱經緯涉嫌於執勤期間以警棍毆打途人,他早前否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日(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辯方在盤問事主鄭仲�畬氶A踢爆他曾在其社交網站透露自己在旺角清場時遭另一名警員踢傷其腳踭,質疑他以該舊傷勢「老屈」案發當日在場的警員。鄭仲�睋n稱自己混淆了遇襲時受傷的位置,同時承認自己當時拒絶聽從警方指示讓警員拍攝受傷位置。
鄭仲�琱竣擐b辯方盤問時承認,根據他於手機社交程式Instagram的記錄,2014年11月25日他的確到過旺角區,並發帖文稱「(警員)9401,記X住你劈X我」,之後上載一張腳部受傷、經包紮過後的照片,說「無事...返到金鐘」。辯方指,當日警方於亞皆老街執行清場行動,問鄭仲�琣b何處被「PC9401襲擊」,鄭答:「唔記得。」
鄭仲�矬罊晼A自己11月25日遇襲後沒有報案,是因為當時沒有錄像和相片證實他曾經「畀人踢」 ,及後獲知有涉及被告朱經緯涉嫌襲擊途人過程的多段錄像片段,所以決定作出投訴。
在日前作供時,鄭說遇襲當天除了頸部被打外,右腿亦受傷,並獲醫生診斷。辯方卻稱,鄭早於25日、即聲稱被警員腳踢前一天,本身已有腳傷,質疑他是為了設局誣陷當日在場執行職務的警員,將舊傷勢歸咎於被告,鄭仲�琱岩H否認,聲言警方在落口供時問過他腳部有否受過傷,他當時已答稱「沒有」。
辯方提到鄭錄口供時說其左後腦受傷,又曾寫上左邊頸肩中間位置受襲,但庭上又指是右肩位置,鄭解釋稱「應該係警員做記錄時左右倒轉咗」。不過,他最終卒承認是自己混淆遇襲時受傷的位置,更辯稱:「畢竟件事發生咗成3年。」
辯方再呈上報章拍攝的照片,質疑警棍接觸點為其肩胛骨中間位置,而非頸部,又指警方當時一度要求檢查鄭的傷勢及拍攝受傷位置,但遭到拒絕,鄭則聲言因當時事務律師說沒有必要跟從該指示。
當鄭作供被辯方質疑他有心誣陷,情緒變得激動,反過來提出問題質問辯方代表大狀。裁判官立時提醒他,聆訊不是他跟辯方互相辯論,要求他保持冷靜,又提示辯方大狀,其提問模糊和不夠仔細,提醒大狀要以適當方式發問。
辯方之後盤問鄭仲�琚A強調清場前警方已發出警告,行人路已被封鎖,質疑鄭和其他人為何仍在該處長時間逗留。鄭反稱「三分鐘至一個字都唔係好長啫」,又聲言他當時根本沒聽到警方發岀的危險公告。
鄭又供稱,自己當時很不滿有一些警員「亂咁打途人」,辯方稱是他將自己暴露於風險之中,鄭不認同,指決定離開現場,是因為警方動用警棍「好似趕羊咁」,他不想被打,故依�茪H群行走方向前行。
鄭仲�琝@供完畢,控方明日會傳召為鄭驗傷的醫生袁熙照出庭。
責任編輯:范佩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