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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女村長」違緩刑令 判囚3月14天

2017-12-19
香港「鳩嗚團」女常客今被判監3個月14天(資料圖片)(資料圖片)

香港「鳩嗚團」女常客今被判監3個月14天(資料圖片)(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綜合報道:自稱「旺角佔領區女村長」的香港「鳩嗚團」女常客畢慧芬(21歲),今年8月在旺角西洋菜南街,從一街頭男歌手的錢箱內偷去300港元。畢慧芬早前被裁定盜竊罪成,今(1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即時監禁14天。而因她早前涉及一項勒索罪被判監4個月,緩刑3年,故連同其違反了緩刑令,須執行部分刑期,合共須服刑3個月14天。

裁判官指,被告涉及在緩刑令期間犯事和不誠實犯事,但根據被告背景、心理及精神科報告已經盡量輕判。另外不能將「受身邊不良分子影響」當做藉口,被告年紀尚輕,要珍惜各方如社會、政府的協助和提供的機會,要改過全取決於自己。

畢慧芬2015年初在旺角拾獲一部手機後,向機主傳短訊,勒索機主3400港元始肯交還手機。2016年被裁定勒索罪成,判監4個月,緩刑3年。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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