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大象踩踏事件:領隊遺體已運往曼谷 泰方擬賠40萬

2017-12-24

【文匯網訊】12月21日,是重慶領隊何永傑帶領遊客在泰國遊玩的第三天。他們從重慶出發,到達曼谷後,又前往芭提雅。如果一切順利,他們將在芭提雅出海遊玩。然而,一切卻在當天下午5點30分後戛然而止。

何永傑生前照片。

何永傑生前照片。

據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報道,12月22日晚間,記者聯繫上何永傑在芭提雅的多位團友,他們向記者表示,並沒有遊客去扯大象尾巴,是大象突然發怒,何永傑確實是為救同團一位老太太才遇難的。

同時,團友們說,何永傑被大象踩踏後,至少等了半小時,像園的工作人員才出現。而在何永傑救人和被踩踏的過程中,沒有一位當地工作人員施救。

遊客拍攝的現場圖片。

遊客拍攝的現場圖片。

暫停項目

涉事大象將「退休」馴象師被指控

據《曼谷郵報》報道,事件發生之後,大象營營主和馴象員因此遭到警方的指控,警方稱兩人要對這起混亂事故負責,而兩人也在警局當場承認指控,他們在被質詢後釋放。

大象營的經理表示,22日開始,園區將暫停大象騎行項目,涉事大象也將「退休」,不再向遊客提供騎行服務。同時,營區將開始建設護欄,把遊客和大象的通道隔開,這項建設工作將耗時一個星期。

團友講述

「並無遊客扯象尾巴大象突然發怒」

事發當晚,何永傑旅行團的遊客,沒有一個睡著。他們都在為這位英勇的領隊祈禱,希望他能渡過難關。然而,何永傑並沒有撐到最後。12月22日下午,何永傑的父母、妻子和公司同事從重慶前往泰國芭提雅,處理後事。

據一位何永傑的團友講述,當天下午,他們一行已經從金三角風情園出來,站在離事發地20米左右的地方聊天。「我看見有兩隻大象在我們不遠處,上面還騎了兩個人,但並不是我們的團友。」該目擊者稱,大象在走到一個斜坡時,頭開始出現晃動,在經過一片草地後,突然開始發怒,「整個過程中,我沒有看見有遊客扯大象的尾巴」。

他說,大象突然發怒後,頭搖了兩下,開始撞擊公路邊上的大樹。突然,大象朝人群衝了過來。這時,何永傑大喊快跑,一群人紛紛開始逃命。「大象突然衝過來追趕同團的一名老太太,如果小何不去救,他一定跑得掉」。後來上車時,他沒有看見何永傑,於是又下車去找。「何永傑躺在草地邊的小水溝裡,腦袋上全是血。」

另一名現場目擊者,何永傑救下老太太后,自己被大象捲了起來,往車上撞,至少撞了3次。然後,又把他丟到了河溝中進行踩踏。

何永傑的朋友圈。

何永傑的朋友圈。

親友傷逝

「我生命中最閃亮的星星隕落了」

12月22日下午,何永傑的父母、妻子在旅行社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前往芭提雅,處理親人的後事,尋找親人突亡的真相。一位在場的工作人員向記者提供了一段其妻子的問詢視頻。

「何永傑救人過程中,泰國象園的工作人員有無出來營救?」「沒有!」

「何永傑受傷以後,躺在地上,有多長時間沒有人來管他?」「至少半個小時!」

「他躺在水溝裡,水溝裡,沒有任何一位工作人員來管他是嗎?」「是!」

「他是為了救遊客才被大象襲擊的是嗎?」「是!」

聽聞何永傑躺在水溝裡,無人施救時,何永傑的妻子突然抽泣起來。

早在半個多月前,何永傑曾帶著父母去了一趟泰國普吉島,他們還在湛藍的海邊拍下合影。照片中,何永傑戴著墨鏡,笑起來左側臉頰上的酒窩清晰可見。今年,是他和妻子結婚的第四年,他們還沒有孩子,一切正在計劃中。

此次抵達泰國後,妻子還曾告訴他,家裡的碗還沒洗。他還回復,「廚房裡的碗等我回來再洗」。

可是,他再也回不來了。12月22日,何永傑的妻子在朋友圈接連發了4條朋友圈,呼喚已經去世的丈夫。「我生命中最閃亮的星星隕落了。」她寫道,才一夜我就已經撐不住了,要怎麼撐接下來的人生,「好想睡一覺啊,你一定在夢裡等我」。

同學印象

父親靠踩人力三輪掙錢送他讀書

今天一大早,在朋友圈看到何永傑的消息,身在成都的劉先生驚呆了。這是不是高中的同學何永傑?

反覆確認之後,劉先生才意識到,自己那個年輕、樂觀的同學真的走了。劉先生告訴記者,他和何永傑都畢業於重慶市同一所高中,兩人同齡,都是1982年生人。劉先生的好友和何永傑在學生時代關係非常好,久而久之,即便沒在同一個班,兩人關係還是比較親近。根據劉先生的回憶,何永傑是個非常講義氣,並且很樂觀的人。高中的同學至今都還保持著聯繫。

作為家中的獨生子,何永傑一直是家人的驕傲。劉先生說,身邊的朋友都知道,何家的條件並不是很好。他父親在當地縣城踩人力三輪。靠著踩三輪掙來的錢供他讀書。

2000年,他從高中畢業考入四川外國語大學日語專業,父母都非常高興。還在酒店擺了幾桌宴席。劉先生當時也去參加了。「能看得出來,他的父母非常興奮,覺得兒子特別爭氣。」

只是,當年那個意氣風發的少年,就這樣突然離開,讓人覺得唏噓。焦點爭議

律師:不屬於見義勇為

1.當遊客出現危險,旅行社有救助義務嗎?

長期代理旅遊糾紛的北京市京悅律師事務所張思律師表示,根據《旅遊法》第八十一條之規定:「突發事件或者旅遊安全事故發生後,旅遊經營者應當立即採取必要的救助和處置措施,依法履行報告義務,並對旅遊者作出妥善安排。」第八十二條之規定:「旅遊者在人身、財產安全遇有危險時,有權請求旅遊經營者、當地政府和相關機構進行及時救助。」

因此旅行社對於客人在人身、財產安全遇到危險時,有義務對客人進行救助。及時救助義務也是旅行社最重要的義務之一。旅遊者面對危險時也有權利要求旅行社對其進行救助。

2.何永傑的行為屬於見義勇為嗎?

張思律師表示,如果何永傑是旅行社的員工,雙方存在勞動關係,何永傑的行為屬於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屬於工傷。如果何永傑是臨時為該旅行社提供領隊服務,二者是勞務關係。

根據《重慶市鼓勵公民見義勇為條例》第三條之規定:「本條例所稱見義勇為,是指不負有法定職責和特定義務的公民,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人身、財產安全,制止正在發生的違法犯罪或搶險、救災、救人,表現突出的行為。」

因此何永傑作為帶隊的領隊對其帶領的客人是負有法定責任和特定義務的,故不屬於見義勇為的範圍。

據《法制晚報》最新進展:

目擊導遊稱泰方願賠40萬 死者家屬:不能接受

中國駐泰國使館23日晚表示,泰國東部春武裡府金三角水果園大象踩踏遊客事件發生後,使館工作人員於22日下午派員赴當地醫院探望傷員,祝其早日康復;前往當地警局會見死者家屬,轉達使館關心慰問,並告知善後事宜處理程序。同時敦促泰方盡快查清事故原因,公平公正處理此案。

同時,泰國警方表示,尚未有足夠證據證實大象是因為被中國遊客拉扯尾巴而發怒的,具體事故原因仍在調查中。

事故發生後,國家旅遊局表示,對此事件高度重視,第一時間要求中國駐曼谷旅遊辦事處瞭解情況,慰問已赴泰的領隊家屬、探視受傷遊客,並協助做好此事件處置相關工作;責成重慶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及時妥善處置。

22日上午,何永傑家屬赴泰國處理後續事宜。據目擊導遊稱,當晚泰國警方與家屬協商,由象園和泰方旅行社共賠付家屬40萬人民幣,家屬表示不能接受。據悉,目前何永傑遺體已運往曼谷。

中國駐泰國大使館提醒,赴泰中國遊客要提高安全意識,不要貿然觸碰動物,以免釀成悲劇。

責任編輯:京辰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