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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莉珊:嚴懲以「佔領」脅迫校方的惡行

2018-01-22

【文匯網訊】上周三浸大學生會會長劉子頎等糾眾「佔領」語文中心8小時,要求校方全面取消普通話畢業要求,其間學生多次高聲威嚇,更用粗言穢語侮辱老師。網上流傳一段短片,顯示涉事學生的態度異常兇惡無禮,在涉嫌阻塞通道「禁錮」教職員的同時,極盡侮辱之能事。

香港的大學都會要求學生必須具備一定普通話水平才能畢業,目前香港最少有5間大學要求學生修讀普通話課程,或報考普通話考試。浸大普通話畢業政策推行已久,過往學生可透過修讀必修課程或校外語文試達標,獲取相關資格。因應學生會上學年聲稱「課程太難妨礙畢業」,校方遂增設校內普通話豁免試,讓水平達標者可豁免上課。簡單來說,就是學生普通話聽說能力達標,便不用多花時間上課了。惟結果出爐後,只有約三成人考獲豁免資格。學生會即撒野稱是校方「刻意刁難逼人上堂」,更糾眾往大學語文中心「佔領」,要求學校全面取消普通話考核與畢業掛鈎。

事件再證「佔中」貽害青少年

事件進一步反映「佔中」對年輕人貽害匪淺,「佔中」向青年學生灌輸暴民政治意識和為所欲為的觀點,侵蝕青少年。「佔中」猶如打開了暴力的潘朵拉盒子。從此,香港的暴力團體一個接一個出現,香港的暴力事件一樁接一樁發生,「光復」行動、暴力衝擊立法會、暴力衝擊校委會、旺角暴亂……一度令香港淪為暴戾之都、動亂之都。

2015年7月和2016年1月,連續兩次發生激進學生暴力包圍衝擊港大校委會事件,校委會成員被傷害、被包圍、被辱罵、被擲物、遭禁錮,甚至有被學生包圍的校委身體不適,要求救護員接離現場,竟然不獲學生放行。浸大學生會以「佔領」方式威逼校方事件,只不過是港大暴力包圍衝擊校委會事件的翻版。

香港的大學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培育流氓暴徒的場所,學生沒有「免死金牌」。鑒於極少數學生的暴力行為,已涉嫌觸犯傷害罪和非法禁錮等刑事罪行,只有依法懲處、以儆效尤,才能遏止動輒發動校園暴力衝擊的歪風氾濫,確保大學校園正常運作。

在暴力包圍衝擊港大校委會事件中,時任港大學生會主要負責人馮敬恩、李峰琦二人,主動參與煽動針對校委會成員的衝擊行為,犯罪事實確鑿,無可抵賴。其中馮敬恩於事發當晚,在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步出會場時大叫:「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令李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

遺憾的是,法庭對馮李二人的判決,只是採取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的處罰方式,二人得到網開一面的寬鬆處理,僅被判社會服務令240小時,判決不僅有違法治精神,更造成姑息放縱、混淆是非的後果。法律對此等行為的縱容,助長了校園違法暴力的歪風。從一系列校園播「獨」,再到浸大學生會以「佔領」方式威逼校方,都可看出青年學生對法治的取態。

「佔領」校園可開除學籍

今次涉事學生的野蠻惡行,已嚴重違反浸大的「操行標準」。標準要求學生需要對大學管理、教師及職員顯出尊重,並列明阻礙或破壞大學教學、研究及行政工作,及誹謗、騷擾大學成員及訪客等,校方可對違規學生採取紀律行動,包括書面譴責或警告、暫時停止使用大學設施權利、取消擔任學生組織代表資格、禁止考試、停學,以至開除學籍等。

浸大校長錢大康昨日向師生及校友發信回應事件,表示作為老師,最痛心及難過莫過於看到學生做出不負責任的行為,強調校方會按既定紀律程序嚴肅處理事件。他指出,大學教職員向來重視同學意見,樂於解答同學疑問,但絕不認同,更絕不容忍語言暴力和侮辱他人的行為。

近年來大學校園一再出現鼓吹「港獨」事件、暴力包圍衝擊校委會事件、冷血標語事件,以及今次以「佔領」方式脅迫校方事件,反映部分大學生法治意識薄弱,校方也沒有充分意識、高度重視問題的嚴重性,因此更需要校方和法庭對校園違法案件作出具阻嚇性的懲罰,向公眾尤其是年輕人傳遞必須遵紀守法、理性表達的正確信息。

社會各界批評有關學生的言行,一方面指出國家迅速發展,已受到世界關注,連歐美國家都掀起學習普通話的熱潮,香港學生若能及早掌握普通話,定有助提升其競爭力。但浸大學生竟以暴力「佔領」方式拒學普通話,這不僅是丟自己的臉,更是丟香港人的臉。另一方面,市民批評有關學生行徑似足「黑社會」,期望浸大管理層能企穩原則,嚴正處理這次事件。

(楊莉珊 九龍東區各界聯會常務副會長、北京市政協常委)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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