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電台報道,77歲萬寧前女清潔工李淑卿,去年在荃灣分店帶走一卷印花,翌日歸還,被控一項盜竊罪,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表示,本案其中一個關鍵是被告視力是否差到無法看到細小如膠紙的物品。閉路電視顯示,被告在案發當日曾在地上拾起或掃走地上連鏡頭都捕捉不到的細小物品,認為被告的說法與實際表現有驚訝的差別,肯定被告在法庭上說謊。
不過,裁判官指,由於未能證明被告自行歸還印花的原因,因此不能證明被告是不誠實取走印花,以及意圖永久地剝奪屬於萬寧的財產,在疑點益歸於被告下,裁定被告盜竊罪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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