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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長控危駕致他人死亡 今提堂

2018-02-13
警方聯同其他部門人員在大欖涌車輛檢驗中心內搜證,大埔車禍巴士車頭嚴重毀爛 (警方圖片)

警方聯同其他部門人員在大欖涌車輛檢驗中心內搜證,大埔車禍巴士車頭嚴重毀爛 (警方圖片)

【文匯網訊】(記者 周慶邦)大埔公路翻巴士恐怖車禍,被捕的九巴車長被扣查近48小時後,昨晚被警方落案控以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案件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警方、運輸署及九巴的工程人員,昨午到車輛扣留中心調查,探員與工程人員從肇事九巴拆走俗稱「黑盒」的行車記錄儀系統,運輸署人員檢驗下層車頭位置。據了解,該黑盒主要記錄行車速度及時間,有關數據將成為巴士慘劇中,涉事巴士事發時有否超速的重要證據。

或改控加控其他罪名

被落案的車長姓陳(30歲),據悉,有人被捕後一直保持緘默。警方兩日來約晤車禍中較輕傷的乘客,錄取口供,有乘客提到,車禍發生前,有乘客曾與車長發生爭執,而巴士車速頗快。消息透露,有關調查及蒐證工作仍在進行,不排除改控或加控其他罪名。

昨午三時,重案組探員、運輸署人員、鑒證科人員、政府化驗所人員、九巴技術人員等十多人,抵達大欖涌汽車扣留中心,他們集中在巴士殘骸內外搜證、度位,拍攝紀錄巴士內部情形。九巴技術人員在車廂下層近樓梯底位置,拆走兩個相信是黑盒的物件,化驗師等人檢驗輪胎損毀情況,鑒證科人員則在司機位置掃取指模,人員逗留約一個多小時離開。

這宗巴士慘劇於上周六傍晚6時15分發生,滿載散場馬迷的872特別線雙層九巴,由沙田馬場開往大埔市中心,駛至大埔公路近大埔尾村巴士站對出一個落斜右彎時,失控翻側,釀成19人死66人傷慘劇,38名傷者仍然留醫。

最高可判監十年

根據資料,「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刑罰,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十年,定罪者要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扣10分違例駕駛。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五年;如第二次或再次被定罪,則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十年或終身(司機如屬再犯而被定罪,法庭或裁判官在考慮犯罪情節及干犯者的行為後,若認為不宜繼續容許其駕駛汽車,可終身取消該司機的駕駛資格。)

責任編輯:Can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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