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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一地兩檢」安排無將內地法律強加於任何人

2018-02-23
鄭若驊(前排中)強調於內地口岸區實行內地法律並無違反基本法第18條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鄭若驊(前排中)強調於內地口岸區實行內地法律並無違反基本法第18條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立法會《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23日)召開第二次會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等政府官員出席會議,回應議員提問。鄭若驊指,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7年12月27日通過的《決定》,是根據國家法律作出的,是內地法制下的法律。

《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召開第二次會議(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召開第二次會議(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鄭若驊強調,於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實行內地法律並無違反《基本法》第18條。她指,內地口岸區是根據相關合作安排和決定,為高鐵乘客辦理內地通關手續而設立,涵蓋範圍不是全香港特區;實施對象主要是高鐵乘客,不是所有在香港的人;安排不影響香港出入境制度;而市民可自行選擇是否乘搭高鐵並進入「內地口岸區」,因此安排沒有將內地法律強制施加於任何人。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范佩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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