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曾敏捷)全港現時有66份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民政事務局牽頭的跨部門工作小組用時四年完成相關政策檢討,昨日起展開六個月公眾諮詢。
當局建議沿用私人遊樂場地契約處理27幅由私人體育會承租的用地,續約時會考慮該體育會在協助政府達至體育「普及化」、「精英化」及「盛事化」方面的貢獻,例如是否提供政府沒有或較少的體育設施、是否紓緩公共體育設施的壓力、有否為體育總會提供訓練基地、有否提供設施舉辦本地及大型國際賽事等。獲續約的場地亦要開放更多體育設施,例如開放至少30%整體體育設施時數、每月至少提供240個活動時數讓公眾參與等。
象徵式地價不合時宜
政府指,現時徵收象徵式地價甚至零地價的措施已經不合時宜,社會上也有反對意見,因此建議獲續約場地要繳交市值三分一地價。政府估計,一幅位於市區、面積約一至兩公頃的用地,三分一市值地價約為一至兩億元;而位於新界、面積逾百公頃露天用地,繳付地價將「數以億元計」。以佔地約170公頃的粉嶺高爾夫球場為例,地價十足市值的三分一,預計不會超過十億元。
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承認,繳交三分一地價安排,沒有參考資料或方程式,但考慮到社會對零地價聲音較大,故有必要調整,而不少私人體育會有過百年歷史,過去對體育發展亦有不少貢獻,加上體育會要自行承擔維修費,故收取的地價不可太高,否則可能要面對倒閉等危機。
兩成首期 餘額分五年繳
考慮到私人體育會籌集續約所需地價需時,當局建議2027年開始落實新安排,因為有20份私人體育會持有的土地契約屆時期滿。當局亦有過渡性安排,承租人可在續約時繳付先20%地價,餘額分五年繳交,但需繳交利息。
至於39幅由非牟利團體等持有的康體用地,當局認為,有關場地大多以「半公共」模式營運,收費低,會員人數亦不設上限,約滿後可獲批新的特殊用途契約,收取象徵式地價,首次批出契約21年,續簽每次15年。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指,所有續契會以15年為期,是「行之有效」的做法。她解釋,根據現行機制,局方需要於契約屆滿前兩年開始處理續約,以檢視承租人有否違規等,若續約期太短,巡查工作將非常頻密。
對於有聲音要求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建屋,劉江華稱,今次檢討並非要淘汰私人體育會,而是保留他們幫助發展體育,無論是高爾夫球或木球,當局都是一視同仁,以同一標準處理。馮程淑儀補充,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已將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納入諮詢,市民可就不同土地供應表達意見。
土地供應緊絀,政府重新檢視以免租或低廉地價批租的410公頃私人遊樂場用地,建議分兩類處理,27幅由私人體育會承租用地,要確認其體育貢獻才獲續約,並需繳付三分一市值地租、開放更多設施。政府明言,現時徵收象徵式地價甚至零地價,已不合時宜。粉嶺高球場去留成為坊間關注點,若獲續租,料需繳付數億元地價,民政事務局稱,政策檢討會一視同仁,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已將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納入諮詢,市民可就不同土地供應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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