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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林」遭虐活不過20歲 父母明判刑

2018-06-28

【文匯網訊】(記者 葛婷)10歲女童「林林」3年前疑被虐待及疏忽照顧致嚴重營養不良,腦部永久嚴重受損成植物人。根據最新的醫療報告,林林的壽命因本案影響而明顯減短,加上分析同類案件資料後,醫生估計她最多只有20年壽命。法官薛偉成聽取報告後,指女童即是注定會早死。女被告聲言只是未有提供醫療服務,要求法官不要以林林傷勢作量刑考慮,法官反駁,母親看到女兒受苦仍視而不見,等同施予實際身體虐待。

涉案42歲母親王榮汶被控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52歲父親凌耀忠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早前兩人被陪審團一致裁定罪成。

醫療報告四肢癱瘓插管餵食

控方28日在庭上讀出醫生為林林撰寫的最新醫療報告時,指「林林」現時仍然要長期臥床,四肢癱瘓,對外界刺激只有有限的反應,並失去語言能力及拿起物件能力,要靠氧氣機供應氧氣呼吸,平常要插胃管提供營養液餵食。

報告續指,林林的壽命因本案影響而明顯減短,加上分析同類案件資料後醫生估計她最多只有20年壽命。法官薛偉成聽取報告後,慨嘆這即是說林林注定會早死。

兩名被告分別求情。42歲女被告王榮汶的代表律師聲稱,女被告並沒有虐待林林,只是「未有提供醫療服務」,同時亦非故意疏忽照顧林林,又稱審訊時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林林傷勢由女被告造成,懇請法官不要以林林傷勢作量刑考慮。

薛偉成即反問辯方律師,女被告如何不涉林林身體上的虐待,又指多方證據均顯示林林身體上有多處嚴重傷勢,同時亦難以想像一個年僅7歲的女童如何會有如此嚴重的傷勢。

他續說,林林案發時被家人排擠及虐打,更不讓她走出家門半步,他不明白為何有母親看到女兒受苦仍可視而不見,而不帶她看醫生求診、明知她需要醫療照顧卻不提供,等同施予實際身體虐待。

父寫求情信:非常後悔

52歲男被告凌耀忠呈上手寫求情信,稱自己已經知錯,非常後悔,並想向所有人,特別是林林道歉,又承認自己當時「沒有勇氣及早糾正問題」,又稱他的母親已年老,希望法官可輕判,讓他有更多時間陪伴母親。

案件原定於28日待法官聽取辯方求情後判刑,但法官指判詞長達50頁,決定押後至29日11點判刑及解釋判刑理由。

責任編輯: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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