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許蕎報道:香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今日(13日)召開立法會工作年結簡報會指出,2017/18年度會期內,立法會共舉行42次會議,會時約520小時,共通過27項法案,比對上個立法年度,數量增加超過一倍,顯示行政立法關係有所改善。梁君彥強調,他會認真聆聽意見和批評,所作出的裁決均依據《基本法》和《議事規則》。
梁君彥指出,在本會期的立法會會議上,議員要求點算法定人數的次數共222次,所耗時間超過39小時。因法定人數不足而休會的次數共2次,損失會議時間約15小時。立法會主席共發出41份書面裁決及函件,12份涉及急切口頭質詢、6份涉及法案的修正案、3份涉及附屬法例的決議案、17份有關議案或休會待續議案及3份涉及其他事宜。
對於昨日有議員提出不信任動議,梁君彥表示,自己雖沒有主持昨日的會議,但都認真聆聽了每位議員的意見和批評,希望自己能做得更好。他認為,立法會的暢順運行不只要靠主席,還需要眾議員的配合。他又以音樂會的中西樂的合奏做比,指雖然立法會有不同意見的政黨,但大家都是為香港做事。希望來年大家多些合作和了解,共同為香港市民「奏出美妙音樂」,這亦是市民樂於見到的。
梁君彥指出,明白他的每個決定都有機會受到司法挑戰,故做決定會中立,忠於主席的身份。他重申自己所作的每個決定,都忠於《基本法》和《議事規則》,並依照終審法院的判詞作出裁決。對於有批評指他主持會議手法不公,梁君彥表示公道自在人心,自己裁決都有理有據,如指控屬實,早已收到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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