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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副市長林廣華被「雙開」

2018-08-24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敖敏輝)24日,廣東省紀委發佈消息,日前,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汕頭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林廣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林廣華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違規經商辦企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廣東省紀委稱,林廣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黨性原則,忘記奮鬥初心,大搞權錢交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林廣華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據悉,今年5月7日,廣東省紀委、省監察委發佈消息,汕頭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林廣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林廣華簡歷

林廣華,男,漢族,1968年10月生,汕頭市金平區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1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2年5月至2006年9月任東莞市樟木頭鎮黨委副書記

2006年9月至2008年7月任東莞市中堂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8年7月至2010年4月任汕頭市濠江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區長、區長

2010年5月至2012年9月任汕頭市濠江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2年9月至2017年1月任汕頭市濠江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汕頭經濟特區保稅區黨委書記

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任汕頭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責任編輯: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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