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紀委網站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遼寧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劉強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劉強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為提任副省級領導幹部,利用職權搞有組織的拉票賄選活動,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報銷個人費用,違規配備和使用公務用車;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長期賣官鬻爵,嚴重破壞所在企業和地方的政治生態;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搞權色交易;違反生活紀律。拉票賄選問題涉嫌破壞選舉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劉強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毫無宗旨意識,私慾極度膨脹,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十分惡劣、情節特別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強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劉強簡歷
劉強,男,漢族,1964年2月出生,遼寧法庫人,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管理學博士。
1983年8月至1987年9月在大連理工大學化學工程專業學習。
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在大連理工大學化學工程專業碩士研究生學習。
1990年7月至1994年5月任撫順乙烯化工廠乙烯車間操作員、值班長、技術員。
1994年5月至1994年12月任撫順乙烯化工廠乙烯車間值班主任。
1994年12月至1995年5月任撫順乙烯化工廠生產技術處副處長。
1995年5月至1996年6月任撫順石化公司科技處副處長。
1996年6月至1997年1月任撫順石化公司石油三廠廠長助理。
1997年1月至1997年7月任撫順石化公司石油三廠副廠長。
1997年7月至1998年11月任撫順乙烯石化有限公司副經理。
1998年11月至1999年5月任撫順乙烯石化有限公司經理。
1999年5月至1999年10月任撫順石化公司副經理、黨委委員。
1999年10月至1999年12月任中國石油撫順石化公司副經理、黨委委員。
1999年12月至2001年11月任中國石油撫順石化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
2001年11月至2002年3月任中國石油撫順石化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
2002年3月至2004年3月任中共撫順市委常委,中國石油撫順石化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2000年3月至2003年4月在東北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在職博士研究生學習)。
2004年3月至2005年3月任中共撫順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05年3月至2008年2月任中共撫順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8年2月至2013年1月任中共撫順市委書記(其間:2008年9月至2009年1月在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一班學習)。
2013年1月遼寧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簡歷摘自遼寧省人民政府網)
責任編輯:梁瀟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