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韓聯社報道,當地時間6日下午,韓國檢方要求法院判處前總統李明博20年有期徒刑,罰款150億韓元。此前,李明博因涉嫌貪污大世汽車公司(DAS)349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12億元)、受賄111億韓元而被拘留。
今年3月22日深夜,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簽發對韓國前總統李明博的逮捕令,李明博隨即被移送至首爾東部看守所。
4月9日下午,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調查小組發表了對前總統李明博的中期調查報告,並對其進行了指控。
檢方認為,前總統李明博是汽車零部件公司DAS的實際主人。在2008年進行的特別調查中,並沒能足夠證明前總統李明博有受賄、逃稅等主要嫌疑,而此次調查結果則完全相反。
4月9日,韓國檢方以16項罪名正式起訴李明博。罪名包括貪污受賄、濫用職權、逃稅、違反信託約定以及違反選舉法等,涉案總額約為11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456萬元)。至此,李明博成為繼全斗煥、盧泰愚、樸槿惠之後第四位因涉貪腐遭起訴的韓國前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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