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前成員劉康去年12月涉嫌在立法會外藏有仿製槍械,早前被裁定一項管有仿製火器罪罪成。東區裁判法院今日(12日)判處劉康18個月感化,並要遵守特別條款,參與有關小組活動。
裁判官香淑嫻表示,案件性質嚴重,考慮到被告已還押3星期,年紀尚輕,相信如果有適當輔導及監管,日後重犯機會十分低,因此接受感化官報告建議,判被告接受感化。
被告劉康現年16歲,被控在2017年12月12日於立法會大樓外,管有仿製火器。據資料,在事發日立法會外有反對派不滿立法會修改《議事規則》的示威活動,其間有在場警員認為被告形跡可疑,遂上前對被告搜身,終從被告的側袋內起獲仿製槍械。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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