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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外攜氣槍鉸剪案「獨」學生劉康今日提堂

2018-08-06
「港獨」青年劉康被控管有仿製火器罪,6日提堂(資料圖片)

「港獨」青年劉康被控管有仿製火器罪,6日提堂(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去年12月12日於香港立法會大樓外管有疑似氣槍的仿製槍械,被控一項管有仿製火器罪。案件今日(6日)再開審,負責截查的警員稱,劉康被問及何以持違規槍械時,態度囂張地回答稱「我去立法會影相囉,枝槍我鐘意帶埋去唔得啊」。

被告劉康今身穿全黑衣褲出庭應訊。負責截停被告的警員蘇子恆指,被告當時身穿黑色連帽衛衣,戴帽與口罩,神色慌張地走過,他遂截停被告及要求搜身。蘇警員指,從被告的袋中,共搜出一把8吋長手槍形狀的氣槍,入滿膠彈的彈匣,手槍配件及一樽黃色膠彈,以及「港獨」標語等物品。

蘇續指,被告被截停後不合作,情緒激動及向警員叫囂,被告亦只有一部手機可作拍攝工具,故蘇認為被告沒有合理解釋下持違規槍械,故以被告或會影響公眾安全為由,將他拘捕。

據悉,劉康與香港澳激進本土派人士關係密切,曾與「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及梁天琦合照。劉康去年11月,在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一個校園活動時,於大合照時展示手機屏幕上的「港獨」標語,事後遭校方警告;其後他又在校內派發「港獨」單張,校方要求見其家長。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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