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取締「民族黨」|譚志源:支持禁止「民族黨」運作

2018-09-24

【文匯網訊】香港特區政府24日刊憲禁止「香港民族黨」繼續運作,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志源表示,基本法第一條開宗明義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部分。任何鼓吹、推動「港獨」的言行,是違反基本法規定、違反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地位、違反香港社會和市民大眾利益、違反國家利益,必須堅決反對。

他認為,保安局局長按照法律規定、相關法定程序及其所賦予的法定權力,刋憲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或繼續運作,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維護香港社會和市民大眾利益。譚志源強調,支持保安局局長的決定。

責任編輯:京辰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