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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民族黨」 |李家超:「香港民族黨」黨綱嚴重違反基本法

2018-09-24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特區政府今日(24日)刊憲,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行使《社團條例》第8(2)條賦予保安局局長的權力,禁止「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即時生效。李家超表示「民族黨」鼓吹「港獨」,黨綱嚴重違反基本法,其行為明顯危害到國家安全。

李家超指「香港民族黨」黨綱嚴重違反基本法(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麥鈞傑攝)

李家超指「香港民族黨」黨綱嚴重違反基本法(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麥鈞傑攝)

李家超表示,經充分考慮,以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等原因,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及繼續運作。他表明,「香港民族黨」在今日刊憲後便屬非法社團,但可於30日內向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提出上訴。不過,上訴期間,禁令繼續生效。

李家超認為,不能將「香港民族黨」的綱領當作政治口號,並形容自己的決定是謹慎、小心和全面的。李家超補充,明白港人關心言論自由和結社自由,但強調這並非無限制。

李家超指出,以任何名義進行的分裂活動,均與「港獨」無異,政府會依法處理。被問及「香港民族黨」既已成非法社團,市民若分享其facebook等社交媒體內的內容,李家超表示,禁令是針對「香港民族黨」本身的成員,若有人以「香港民族黨」成員身分行事便屬非法,而其他人如提供金錢支助或援助,或給「香港民族黨」提供地方也屬非法,針對不同情況,執法部門會依法處理任何涉及「香港民族黨」的行為。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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