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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修例 陸資倘違規最高罰640萬

2018-09-27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台灣當局阻撓兩岸交流無所不用其極,台灣「行政院」今日(27日)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將提高陸資企業未經許可來台投資,以及未辦理申報轉投資或審定的罰款,以阻嚇陸資投資或違規行為,違規者最高罰款2500萬元新台幣(約合港幣640萬元)。

修正草案指出,除將未經許可的違規陸資罰鍰,從現行的12萬元(下同)以上60萬元以下,提高到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未辦理申報轉投資或審定,罰則由6萬元至30萬元,調升至5萬元至250萬元。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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