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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上訴得直 周諾恆擾亂運作罰1000元

2018-10-24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社民連」副主席周諾恆於2016年3月,聯同10多人在港鐵大圍站收費區內示威,因不服從職員指示拒絕停止廣播和離開而被控違反港鐵附例。裁判法院原裁定周諾恆示威不構成阻礙港鐵,判其無罪,惟港鐵及後上訴,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港鐵上訴得直,案件今日(24日)在裁判法院判刑,周諾恆最終被判罰1000元。

控方指出,港鐵附例21條,最高罰則是罰款2000元,過往沒有案例,有關條例原只是針對乘客行為作出監管以維持站內的秩序。控方認為判刑需考慮阻礙港鐵站運作的程度,以及有否影響其他乘客等。周諾恆揚言,將就有關定罪上訴至終審法院。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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