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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批准逮捕7名泉港碳九洩露事故相關責任人

2018-11-27

【文匯網訊】據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消息,日前,福建檢察機關批准逮捕7名泉港碳九泄露事故相關責任人。

消息稱,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依法決定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對東港石化公司員工陳某山、劉某山、徐某清,以及「天桐1號」化工船作業人員林某定、葉某彪批准逮捕;以涉嫌謊報安全事故罪對東港石化公司法定代表人黃某仁、常務副總經理陳某芳批准逮捕。

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截圖

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截圖

11月4日凌晨,福建東港石油化工實業有限公司執行碳九裝船的船舶「天桐1號」與碼頭連接軟管處發生泄漏。

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25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此次事故調查及處置情況。通報指出,調查發現,涉事企業存在安全生產意識薄弱、管理無序、主體責任不落實,且存在瞞報數量、刻意隱瞞事實等行為。

責任編輯: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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