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綜合新華社、聯合早報網及中新社報道,在經過三天聽證會後,加拿大卑詩省高等法院當地時間11日下午作出裁決,批准華為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以1,000萬加元(約5,800萬港元)保釋。法官宣讀完保釋結果後,旁聽席響起掌聲,孟晚舟也微笑着向丈夫點頭,伸手擦去眼淚,與律師等人擁抱在一起。中國外交部當天回應事件時表示,孟晚舟女士被拘押從一開始就是錯誤舉動。中方已經向加拿大和美國政府明確表明了立場,應當立即糾正錯誤,釋放孟晚舟女士。
孟晚舟當天在法庭上否認了美國的指控。據《溫哥華星報》(Vancouver Star)報道,法官列出16項孟晚舟必須遵守的保釋條件,包括只能在劃定範圍內活動,必須有安保團隊24小時全天候監控,以及佩戴GPS電子監控設備,兩者相關費用將由孟晚舟自己承擔等。法官並要求孟晚舟於2019年2月6日再度出庭,為之後的程序確認日期。孟晚舟的保釋金為1,000萬加元,其中包括700萬加元現金。
美方60日內不提引渡須即放人
法官表示,「孟女士是一位受過良好教育的女商人,她沒有犯罪記錄,而且有幾個人證明了她的良好品格,她不出庭的風險可以被降低至能被接受的水平。」控方律師表示,美國政府有60天提出正式引渡申請。法官表示,如果美國屆時沒有提出申請,孟晚舟將被釋放。
據報道,孟晚舟獲准保釋後,由溫哥華法院離開。身穿暗紅色羽絨外套,登上黑色的休旅車離去。孟晚舟回家後在朋友圈發文稱:「我在溫哥華,已回到家人身邊。我以華為為傲,我以祖國為傲!謝謝每一位關心我的人。」
華為:冀美加及時公正結束事件
對於孟晚舟獲得保釋,華為於北京時間12日發表官方聲明稱,期待美國和加拿大政府能及時、公正地結束這一事件。「我們相信加拿大和美國的法律體系後續會給出公正的結論。正如我們一直強調的,華為遵守業務所在國的所有適用法律法規,包括聯合國、美國和歐盟適用的出口管制和制裁法律法規。」
連日來,孟晚舟被加拿大當局拘押一事引發輿論高度關注。中方得知此事後第一時間向當事人提供了領事協助。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指責這一逮捕嚴重侵犯人權,大使館對此表達強烈抗議,同時要求美加兩國政府恢復孟晚舟女士的人身自由。
中國外交部連續多天發聲,向加方、美方提出嚴正交涉,表明嚴正立場,要求對方立即對拘押理由作出澄清,立即釋放被拘押人員,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正當權益。
一個德國人看孟晚舟被拘留
孟晚舟在加拿大獲保釋的消息很快傳遍了世界。對於此案不同人有不同的解讀。新華社轉載了一位德國智庫學者
戰略管理諮詢公司Debrouillage創始人岡特.舒赫對此案進行了深度分析,現節錄如下:
作為一個歐洲人,我希望在這裡談一點我個人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很多年前我就知道,人們可以通過電信設備來搜集政治、經濟情報。我們德國人雖然從官方層面來說是美國的盟友,但我們也受到了美國和英國的大規模監視。在這方面諸位可以搜索一下關於美國國家安全局(NSA)及其背叛者斯諾登的一些報道。甚至連我們的總理默克爾也遭到了監聽。
長期以來,全球領先的電信設備供應商都來自西方,後來這個隊伍大大精簡了,有的直接破產(北電網絡),另一些則被併購(諾基亞併購西門子、阿爾卡特併購朗訊等等)。主要原因就在於中興和華為兩家中國公司(尤其是華為)取得了巨大的技術進步,他們的價格優勢也非常明顯。
在我看來,在下一代5G技術方面,中國公司不僅建設周期短、建設成本低,而且還取得了技術上的領先優勢。對於西方公司來說,情況已經發展到啟動自我防衛機制的時候了。當下正在發生的事情其實是美國實施的一種自我保護戰略。
孟晚舟女士被捕一事所涉及的另一個問題是所謂的「華為違反了美國對伊朗的出口禁令」。
我認為,任何國家都有權利選擇自己的貿易夥伴。美國有權利因為歐洲或中國的某家公司與伊朗是生意夥伴而拒絕與這家公司做生意。可是,是誰給了美國當局逮捕受僱於這家公司的員工的權力呢?美國法律為什麼會管到一個非美國公民在美國境外所做的事情上呢?
美國單方面撕毀了包括中國在內各國都支持的伊朗核協議從而重啟了對伊朗的制裁,卻因此要懲罰中國華為公司的孟晚舟,這使美國淪為了全世界的笑柄。
責任編輯:劉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