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百家號傳播內容未經授權 百度被判構成侵權

2018-12-27

【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簡稱今日頭條)認為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度公司)未經許可,在百家號等平台傳播相關文章內容構成侵權,以侵權為由提起訴訟。記者12月26日獲悉,海澱法院近日一審認定,百度公司未經許可,傳播相關文章的內容,侵犯了今日頭條的信息網絡傳播權,需賠償今日頭條160元經濟損失。

今日頭條起訴稱,其經依法授權,享有所經營的悟空問答網上《天津菜是由魯菜改良衍生出來的嗎?》問題中作者回答一文的信息網絡轉播權以及相關維權的權利。百度公司「百家號」網站及「手機百度」APP上向公眾提供了涉案作品的內容。

今日頭條稱,其兩次向百度公司發函投訴要求刪除侵權文章,百度公司未做處理,侵害了今日頭條的合法權益,今日頭條起訴要求百度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1萬元。根據今日頭條提交的證據,涉案作品問答共計604個字。

百度公司認為,涉案抄襲文章為「百家號」作者上傳,百度不構成侵權。但百度公司無法提供「百家號」作者身份信息。同時,百度在接到今日頭條投訴後,未將涉案文章刪除。

法院經審理後認定,今日頭條經作者授權,有權就涉案作品主張權利。百度主張相關文章系由用戶上傳,但未提供足夠證據加以證明,百度公司未經許可,在其運營的百家號上傳播涉案作品,此舉侵犯了今日頭條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應該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法院一審判決百度賠償今日頭條經濟損失160元以及公證費650元,駁回今日頭條其他訴訟請求。

責任編輯:之袁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