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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與芬蘭稅務協定本月30日生效

2018-12-28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右)和芬蘭駐香港總領事Jari Sinkari(左)今年5月簽署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後交換文件。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右)和芬蘭駐香港總領事Jari Sinkari(左)今年5月簽署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後交換文件。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今日(28日)宣布,香港與芬蘭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將於12月30日生效,並對明年4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任何課稅年度的香港稅項具有效力。

該協議於今年五月簽訂,是香港簽訂的第40份協定,也是首份與北歐國家簽訂的協定。該協定可讓從事跨境商業活動的人士更清楚確定其稅務負擔,有助促進雙邊貿易和投資活動。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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