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綜合重慶市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消息,近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胡進來、胡文武等18人販賣、製造毒品案,作出一審宣判,胡進來、胡文武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胡國興、陳偉賓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其餘14人獲刑六年至無期不等刑罰。
據審理查明,2016年12月起,被告人胡進來和胡文武開始共謀製造毒品謀取非法利益。2017年1月,胡文武安排人員在四川省樂至縣境內聯繫製毒場所、人員,購置製毒工具、輔料等,在製造毒品過程中因懷疑被村民發現而逃離。同年2月初,胡進來和胡文武又共謀製毒,隨後安排胡國興到重慶境內尋找製毒場地。同時,胡進來派人聯絡到製毒原料羥亞胺,並於2月25日安排人員駕車前往山東交接,於次日凌晨將羥亞胺運往重慶武隆。後因製毒場地不符合條件,胡國興等人將製毒地點改到了位置偏僻的永川紅爐鎮附近。
3月2日開始,胡國興等人將煤氣罐、灶、電風扇、洗衣機、塑料桶等製毒工具運至紅爐鎮。陳偉賓等以製造毒品掙「快錢」等名義邀約了被告人陳偉現等數人參與。3月4日,上述人員聚集後開始著手製造毒品。
3月9日5時許,胡國興等人正在包裝毒品氯胺酮時,被武警和公安人員當場抓獲,隨後公安機關在廣東惠東縣將胡進來等人抓獲歸案。公安人員從現場查獲固態毒品疑似物共計淨重599余千克、液態毒品疑似物共計淨重608余千克。經鑒定,均檢出氯胺酮成分。
另查明,2017年1月下旬,胡進來和胡文武還共謀在山東購買羥亞胺80包約2000千克,運回廣東販賣,謀取非法利益。
重慶五中院認為,被告人胡進來等人共同製造毒品氯胺酮約1200千克,胡進來、胡文武在製毒過程中起組織、指揮作用,此外,胡進來、胡文武還夥同他人非法買賣、運輸製毒物品羥亞胺80包約2000千克。二人在販賣、製造毒品的犯罪中系主犯,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買賣、運輸製毒物品罪,且屬情節特別嚴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成立,應依法數罪並罰。遂作出前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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