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財政部原副部長張少春受賄 法院披露詳情

2019-01-18

【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今日(18日)上午,在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寇昉作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時談到,去年,北京法院審理了4起原省部級領導幹部重大職務犯罪案。

寇昉報告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官微披露了這4起原省部級領導幹部重大職務犯罪案詳情。

張少春原任財政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12月14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張少春受賄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稱,1995年至2018年,張少春利用擔任財政部辦公廳副主任、部長助理、黨組副書記、副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子女入學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698萬餘元。

張化為原任中央巡視組副部級巡視專員。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8月7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張化為受賄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稱,2006年至2014年,張化為利用擔任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副部級巡視專員、中央巡視組副部級巡視專員、中央第一企業金融巡視組副組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房產銷售、職務提拔、案件調查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妻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字畫、金條、玉石、珠寶首飾等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284萬餘元。

莫建成原任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組長、財政部黨組成員。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9月12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莫建成受賄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稱,2000年至2017年,被告人莫建成利用擔任中共通遼市委副書記、通遼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長、中共通遼市委書記、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中共包頭市委書記、中共江西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中共江西省委副書記、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組長、財政部黨組成員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經營、辦理貸款、承攬項目、職務晉陞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子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259萬餘元。

劉強原任遼寧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11月22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劉強受賄、破壞選舉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稱,2000年至2017年,被告人劉強利用擔任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撫順石化分公司總經理、遼寧省撫順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撫順市委書記、遼寧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職務晉陞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係人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63萬餘元。2011年至2013年1月,劉強為當選遼寧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利用擔任中共撫順市委書記等職權和影響,採取給予他人財物、打招呼等方式進行拉票賄選,破壞正常選舉活動,情節嚴重,社會影響惡劣。

責任編輯:林犀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