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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減費降負讓利於企業

2019-01-28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副巡視員馬世忠。本網記者盧冶攝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副巡視員馬世忠。本網記者盧冶攝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盧冶 長春報道)28日,吉林省發佈擴大開放100項政策措施,圍繞全方位降低企業的稅費負擔,最大限度地讓利於企業提出18條措施。重點降低城鎮土地使用稅、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房產稅、車輛購置稅、社保繳費、職工教育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企業網絡費用、特殊商品註冊費用,全面清理除國家和省規定以外的涉企保證金項目等。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副巡視員馬世忠介紹,根據國家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的決策部署,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又推出一批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措施。「力度更大,惠及面也更廣。」

馬世忠說,吉林省擴大開放100項政策措施中第39項政策,此次就將被新的優惠政策替代,即「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下一步,我們將抗牢抓實減稅降費的重大政治責任,及時的、動態的、最優化的跟進國家稅收政策變化,確保各項減稅降費政策落地生根。」馬世忠表示,落實辦稅事項「只跑一次」改革服務事項,逐步實現辦稅「零次跑」;開展容缺受理服務,允許各級辦稅服務廳先行受理,納稅人在一定期限內通過郵寄、傳真、網上推送等方式補齊資料,或由稅務人員上門核實的方式辦結業務。

責任編輯: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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